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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融资平台转战定向工具拿钱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8-23 13:17
标题: 融资平台转战定向工具拿钱
       2012年以来,监管部门纷纷通过降低门槛、创新产品的方式,推进信用债市场扩容。其中,证监会火速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国家发改委大量放行县级城投等中低评级发行人,交易商协会则全面减少了短融、中票和定向工具的注册限制。

  定向工具是一种私募债券,指的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并限定在特定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债务融资工具,具备发行方式便利、信息披露要求简单等特点。

  2011年4月底,首批3只定向工具完成注册和发行工作,银行间债券市场从此拥有了私募债品种。此后定向工具发行不断增加,今年以来则持续井喷,并超越公司债,成为信用债供给的重要力量。

  根据交易商协会网站披露的注册信息,在诞生之初,定向工具主要面向大型央企和省级产业集团,仅有北京、江苏等发达地区的极少数融资平台能够发行定向工具。

  不过,今年4月份前后,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公司、南京交投集团相继通过定向工具注册,这一银行间私募债品种开始全面向融资平台放开。自此以后,天津滨海建投、福建交运、天津城投、内蒙古高速、苏州园区国控、无锡国联等一批发行人,纷纷拿到定向工具注册额度。

  近期以来,融资平台对定向工具的热衷程度有增无减,诸如甘肃国投、苏州城投、南京国控、合肥建投、绍兴交投、西安城投、武汉城投、陕西高速、安徽交投等,已经加入定向工具的发行后备军。

  从注册额度来看,这些融资平台的胃口不小。8月3日,交易商协会接受陕西高速定向工具发行注册,其额度为50亿元;而在今年6月,天津城投获得的注册额度高达60亿元。

  “为了稳定经济增长,确保融资平台资金链不致断裂,在平台贷款严格受限的情况下,平台类债券供给放量成为必然。”一位券商固定收益研究员告诉记者,“由于部分融资平台已经接近甚至突破净资产40%红线,为了规避证券法的这一限制,只能寻求私募发债渠道。”

  某大型银行资深人士指出:“由于投资人非常有限,定向工具类似于一种银团贷款,实际上是绕过了平台贷款的监管限制,监管层可能默许了这条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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