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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出口押汇利息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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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8-17 14:49
标题:
信用证出口押汇利息的计算
信用证出口押汇贴现金额一般采用预扣利息方式,即押汇金额-押汇利息。押汇金额最高为汇票金额的90%。但是如果企业向来的收付记录良好且在押汇的银行中有往来帐户的,或是和银行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的话,在一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银行可按单据金额的100%提供押汇。
信用证出口押汇按照期限的长短可以分为即期押汇和远期押汇。
即期信用证押汇期限在每个国家是不同的,短至15天,长至30天。押汇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押汇预扣利息后,将剩余的款项给予客户,利息按照(即期信用证的押汇利息 =(押汇金额×押汇利率×押汇天数)/360天)计算。
远期信用证承兑后押汇的期限为押汇起息日起至承兑付款日。远期信用证押汇利息 =(押汇金额×押汇利率×押汇天数)×(承兑付款日-押汇起息日)/360天。
如果议付款的收回,归还押汇金额还有余额时,银行将会将余额转入企业的有关帐户中。如果银行实际收到议付款的时间长于押汇的时间,这段时间的利息,银行将会向企业追收。
企业在申请办理信用证出口押汇时所需准备的资料
受益人向银行提供外汇押汇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的介绍、企业的财务状况、申请的金额、申请的期限,同时向银行提供有关的资料,如:
(1) 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2) 外贸合同或代理协议。
(3) 企业的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 银行的出口议付(押汇)申请书。
(5) 银行的出口押汇协议书。
(6) 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修改的正本。
(7) 信用证(包括信用证修改)要求的全套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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