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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张瑞东:软监管 无机制 央企“退房”难兑现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8-8 14:12
标题: 张瑞东:软监管 无机制 央企“退房”难兑现
     央企磨磨蹭蹭不愿退出房地产市场,当然出于自身利益考量。一方面,央企盈利形势严峻。财政部近日发布数据,今年上半年,包括央企在内的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0203.8亿元,同比下降11.6%;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波澜欲起。在历经8个月的走低之后出现反弹。数据显示,销售金额排名前十位的房企上半年共实现销售3624.8亿元,同比增长9.09%。销售面积排名前十位的房企上半年共销售3634.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64%。如此,央企还指望房地产挽救本业并为业绩数据“描金”,谁肯在如此关键的时间点退出?

  更重要的是,软绵绵的 “退房令”,既无实际的约束力度和惩戒措施,亦无严格具体的时间表,甫诞之初就奠定了“心太软”的基调,指望其发挥作用无异于痴人说梦。而且,随着市场格局的变化,国资委对“退房令”的解读也变化无常楼市大热时宣传“坚决清理”;市场成交不活跃时,谈论“尊重市场规律”。

  不仅如此,对“退房令”进程的监督,可谓若有若无。从2010年3月至今已经两年多时间,国资委从未发表过硬性的文件或言论,也未对央企的行为进行抨击或提出要求。国资委方面最新一次表态是在去年2月,国资委副主任邵宁称2010年已有14家主业非房地产央企退出,2011年预计还有20家退出。此后国资委再没有向外公布 “退房令”的进展。

  指望央企基于道德自律而主动退出是不现实的,只有建立完善机制,才能令主业非房地产央企鸣金收兵撤离楼市。首先,要为央企划定严格的退出时间表,令其认真执行退出政策,严格限定经营范围,使其把资源从房地产市场撤离。已经完成的项目,坚决不得再次进入;未完成的项目则限定完工时间。

  其次,建立以主营业务为主的考核机制,对于房地产领域的营业收入不计入考核,甚至加负分,以消解央企的“票房”热情。同时,消解其授信优先权,在资金链上让央企和民企站在同一起跑线,使二者在公平公正的平台上进行博弈。看紧央企的钱袋子,除了严格增量贷款发放程序,对于存量部分也要盯紧,避免其他领域的资金投入到房地产领域。

  此外,土地财政仍大受地方政府追捧,鉴于不少城市的土地出让金已经超过地方财政收入的50%,让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的目的,是避免“大鳄”对楼市的搅动效应,釜底抽薪之计,是从根本上遏制地方政府的地产依赖。这就要求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找出替代土地收入的“财源”,努力实现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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