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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RP选型过程管理现状分析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8-8 11:03
标题: ERP选型过程管理现状分析
    目前企业在ERP选型过程中多采用招标审标的方式。这种方式具有一定的公平性和客观性,但必须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清晰明确的规格及标准”,使得买卖双方对于“标的物”能够有清晰一致的认识。目前“标的物”的产生办法是:由各软件供应商的ERP软件实施顾问到企业调研,每家供应商大约有0.5到1天的调研时间。ERP顾问根据调研结果制作ERP在本企业的实施方案,并根据此方案进行初步报价。这样做产生几个问题。①“标的物”是ERP顾问在调查的基础上经验的产物,人的差异导致对“标的物”理解不可能一致。报价如果是基于这种不一致的“标的物”提出必然是缺乏可比性,给选型带来困难。②在顾问调研的这段时间内,由于企业各部门接待的顾问较多,而且回答的差不多是同样的问题容易产生疲惫。于是越是后面调研的顾问,得到的信息可能越少。

    在选型方法上企业普遍采用核对表法。核对表就是企业首先依据自身对ERP和企业内部业务的理解事先拟制出一份功能清单,在选型时,若软件可以满足此功能就在对应的功能清单项目上打勾,即所谓“核对”。这种方法在初期被证明卓有成效,但随着软件开发的成熟逐渐显出其弊端。这种做法的缺点是,没有考查系统的内在逻辑,而且正是这种内在逻辑才能使系统的各项功能很好地运行起来;而且,所列出的功能很容易使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另外,粗线条式的功能清单,会出现各软件商都能满足而无法选出合适软件的情况。总之,这种与企业需求、企业特性脱节的选型方法选出的恰恰有可能是不合适的软件,给企业后续的ERP实施带来极大的风险。

 国内相关学者对ERP软件选型问题进行的一系列的研究,将ERP系统选型决策过程分为准备工作、明确需求、评价体系、详细调查5个阶段,提出应从功能、技术、供应商、实施能力、经济性5个方面建立基本的ERP选型评价标准框架,这些研究对规范ERP选型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但是也存在问题:①没有深入探讨企业“标的物”的选取过程。而“标的物”选择是否恰当正是选型成功的关键。②评价标准框架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框架,“标的物”则带有企业的鲜明个性。 “标的物”可以成为评价时的标准。这个标准是和企业的独特性紧密联系,更容易选出合适的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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