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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政府收支有望在"十二五"全部进预算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8-6 10:10
标题: 政府收支有望在"十二五"全部进预算
       5日结束公开征求意见。官方数据显示,截至5日晚间已收集到意见超过31万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薇5日接受《经济参考报》专访时表示,新预算法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实施,这意味着,全部政府收入和支出在“十二五”期间都将要求纳入预算管理。她表示,应配合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改革,尽快为界定全口径的预算管理的范围制定实施细则。

  吕薇曾指出,当前政府预算管理尚未覆盖到政府全部公共服务活动,很难得到完整而全面的政府活动的财务信息。目前,政府的企业性活动、政府担保的融资等还没有完全纳入财政管理范围。国有资本预算也只是对国资委集中管理的国有企业分红部分进行简单的流量收支记录,还没有汇总的全国国有资本财务报告。吕薇建议,下一步应在全口径的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和推动编制政府资产负债表的试点工作。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5日表示,纳入预算的“纳入”应该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信息充分披露,即让立法机关知道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二是纳入法定的年度预算程序中去,包括向立法机关申请,经过立法机关审查,以及经立法机关通过生效,立法机关还应保持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控制。

  王雍君说,根据二审稿规定,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范围”不需经人大审查和批准,年度预算草案最终表决前不需经人大常委会审查,也没有关于预算听证、预算讨论(辩论)、预算质询、预算报告阅读(有些国家要求三读)等程序性设置,他认为,这意味着以上这些逃避了程序上的约束,撇开了立法机关的监督。

  与上述专家不同,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贺铿5日告诉记者:“相对于现行预算法,新预算法的最大突破,就是明确了全口径的预算管理,不给任何政府的收入和支出留下‘预算外’的空间。”此即二审稿的新增规定:“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二审稿还首次明确:“预算分为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

  对于尚未“落地”生效的二审稿规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人士向记者分析道,社会保障预算不能算可供政府自由支配的财政收入,只是政府受托监督并管理的“个人和单位账户”;此外还有同处于试编阶段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含国有企业的三公消费),以及“官办”事业单位的募捐款项、特许经营权收费,仍需争取早日全部纳入广口径的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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