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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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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6-4 09:50
标题:
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
针对一些中央预算单位目前仍然存在的不编政府采购预算、超预算超标准采购、规避集中采购以及不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等问题,财政部要求各中央预算单位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不得规避批量集中采购,严控单一来源采购,对进口产品采购严格把关。
日前,财政部公布《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2]49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行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功能作用,财政部要求从加强和改进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规定、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和行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切实履行政府采购管理监督责任等6个方面加强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
在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方面,财政部要求,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政府采购预算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的通知》(财行[2011]78号)规定编制,其他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要根据厉行节约的原则并结合同类项目历史成交结果编制。中央单位要加强内部需求管理,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管理中的购置费预算标准审核,对于尚无购置费预算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要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及历史成交结果进行审核,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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