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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证监会警示中小企业私募债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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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8-2 11:10
标题:
证监会警示中小企业私募债违约风险
监管层再次强调中小企业私募债这一高度市场化产品的风险管理问题。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债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霍达24日表示,市场必须正视中小企业私募债未来发生违约的必然性,而券商必须切实采取多方面措施防控风险,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据统计,截至7月23日,共有28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在两所分别完成发行,募集资金总计36.33亿元,单笔募集规模在1000万元至2.5亿元间不等,按募集资金规模加权的收益率为8.95%。截至目前,共有38家券商获得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资格,符合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资格条件的券商则达66家。昨日,监管层召集上述券商债券业务负责人组织培训。霍达在培训中指出,债券违约是市场经济的常态,必须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人违约风险。从海外市场来看,全球高收益债的违约率均值为5.14%。而中国信用债市场已有20年未出现违约。“随着债券市场不断走向成熟,出现债券违约是必然现象,应在市场参与各方,特别是投资者中及早对此建立共识,以免在违约发生时才如梦初醒。”他说。
值得强调的是,“交易所与地方政府都没有对中小企业私募债进行信用背书,也不会进行任何风险救助。”霍达明确指出,如果出现违约,一定会按照市场规律操作,违约责任由发行人承担,投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中小企业私募债在发行中已经充分享受了市场化的便利,不能再奢望出现风险时得到行政之手的救助。”
正因此,霍达要求券商面对风险有所作为,采取多方面的措施防控风险。据悉,上交所、深交所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在分别起草外部增信、受托管理人及尽职调查等各个业务环节中的工作指引,以期为券商在发行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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