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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交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细则 明年初实施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8-1 08:57
标题: 上交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细则 明年初实施
    昨日是上交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深沪两市逾百只ST股跌停。上交所通过其官方微博提示,风险警示板在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完成后,计划于明年初实施。

   明年实施给予缓冲期

   事实上,风险警示板将于2013年初实施并非首次提出。在6月28日上交所发布新退市制度时,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曾明确了该时间节点,并指出风险警示板应采取必要的交易限制措施、市场监控措施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措施,以及板块内公司要实施严格的信息披露监管。在对《退市制度》征求反馈意见时,大多数意见认为,有必要设立风险警示板。

   风险警示板的设立是上交所新退市制度的配套措施,其针对的是新退市制度实施后的高风险公司,目的是向投资者提示重大风险,遏制高风险股的恶炒与暴涨。包括风险警示板在内的退市新规实施后,A股改革真正步入“优胜劣汰”阶段。而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非对称涨跌停板制无疑是对ST类股票的重拳出击,如《细则》获批,风险警示股涨幅上限为1%,跌幅下限为5%,此举将大大遏制对绩差公司的炒作。

    为何选择在明年年初实施风险警示板,有分析指出这是为了在时间上与退市新规相匹配,给市场以及“踩线”公司以一定时间的缓冲期和理解期。

    部分公司中报后有望摘帽

    根据今年沪市年报披露情况,首次亏损的公司有62家,连续2年亏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有15家,连续3年亏损被暂停上市的有1家。到明年年初可能出现的情况大致有三种。

    其一,经过一年的努力,62家2011年首亏的公司如能在2012年扭亏为盈且未出现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则将避免“戴帽”,15家*ST公司通过重组、改善主营等方法如能在2012年实现盈利的同样将得以“摘帽”。

   其二,在2012年年报披露后,2011年首次亏损的62家公司中一些公司如继续亏损则将加入*ST股阵列并进入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其三,从上交所发布实施的新《股票上市规则》看,其他风险警示(ST)的标准已更加明确。据了解,有部分被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公司发布2012年上市公司中报后,如公司未出现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将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也就无需再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

   不排除调整风险股涨跌幅比例

   长期以来,有部分投资者热衷于炒作业绩差公司和所谓的“壳资源”,究其根源,除了投资者“一夜暴富”的念头以及盲目跟风的投资行为之外,主要原因是一些业绩差的公司不断演绎着“不死鸟”的传奇,ST公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利润操作,规避了原有的退市制度。事实上,投资者在炒绩差与庄家博弈的过程中大多未获利。权威数据显示,从投资者参与ST股票投资的盈亏账户数量占比来看,从2011年至今,个人投资者参与投资ST股票约有65%的账户是亏损的,个人投资者比机构投资者更愿意持有ST股票。其中个人投资者所持有ST类股票的比例在3%以上,高于机构投资者不到0.6%的持有比例。

    分析人士指出,投资者在投资绩差股时要有清醒的认识,要树立起“买者自负”意识,培养控制资产整体风险的止损意识。当一家上市公司因为宏观经济因素、行业因素、经营因素等导致退市,在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了应尽披露义务的前提下,投资者要自行承担投资判断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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