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论坛|中国最大的管理会计互动社区!我们关注CMA,关注中国的管理会计发展

标题: 上交所风险警示股价:涨幅限1%跌幅限5%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7-31 08:52
标题: 上交所风险警示股价:涨幅限1%跌幅限5%
    上交所上周五出了个狠招,规定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幅限制为1%,跌幅限制为5%。也就是说,今后ST和*ST股向下容易向上难,几乎“死路一条”。可以预期,本周一开盘,两市垃圾股面临暴跌风险,后续大批ST股和*ST股将沦为“仙股”,跌破1元面值后退市的情形,不久之后或将集体上演。

    ST股涨幅限1% 跌幅限5%

   上交所7月27日发布 《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拟创立风险警示板,对垃圾股的炒作给予强有力的遏制。

   根据《意见稿》,上交所拟将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简称风险警示股票),被上证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但处于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简称退市整理股票)纳入一个新的板块风险警示板,涨幅限制为1%,跌幅限制为5%。有4类股票将被纳入风险警示板,即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因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股票;因退市后重新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股票;因其他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股票。

   也就是说,ST股和*ST股都将纳入到风险警示板,一天只能涨1%,跌则达到5%。可以看出,今后ST和*ST股向下容易向上难,几乎“死路一条”。

    在《意见稿》中还规定,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5元人民币的,涨幅限制为0.01元,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5美元的,其涨幅限制为0.001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若风险警示股票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30%,该股票将被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

   买ST股面临多项限制

   除了涨幅将出现不对称的情况,《意见稿》还对风险警示板的参与者设置了多项限制。

   首先,投资者在首次委托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或者退市整理股票前,应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签署《风险揭示书》,对于未签署的,所在券商不得接受其买入委托。一旦客户对风险提示板股票进行买入委托,券商还需要采取有效方式向其充分提示风险,并经客户确认。

《投资快报》记者注意到,上述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方法在投资者开通创业板交易时也曾用过,而此次要求委托时进一步风险提示,则更为严格。

   其次,投资者买卖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应当采用限价委托方式。记者注意到,目前交易系统可提供的交易方式除了限价委托以外,还有市价委托,后者更利于大资金炒作,而限价委托能更好地遏制风险警示板炒作。

   最后,同一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账户,当日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且根据市场需要,上证所可以调整上述买入数量限额。





欢迎光临 cma论坛|中国最大的管理会计互动社区!我们关注CMA,关注中国的管理会计发展 (https://bbs.chinacma.org/)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