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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六类文化产业项目可获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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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6-4 08:48
标题:
六类文化产业项目可获资金支持
省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可获得财政贴息,补贴额最高不超过实际利息发生额的80%。经省文化发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日前出台,六类文化产业项目可获专项资金的支持。《办法》旨在进一步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发展,规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骨干文化企业(集团)培育;省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省级重点文化体制改革转制单位补充注册资本金、资产评估、财务审计、法律咨询、产业发展等相关支出;有市场开发前景和竞争力的原创文化产品项目,重点支持文化名家原创文化产品项目;国际、国内重要文化产业奖项表彰支出;其他重大文化产业项目。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奖励、补充国家资本金等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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